尊敬的彩民朋友:
湖北省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刮刮乐即开票的兑奖权限如下:
(一)1万(不含)以下在销售终端兑奖;
(二)1万(含)以上50万(含)以下在各福彩管理站兑奖;
(三)50万-300万(含)直接在省中心驻农行兑奖点兑奖;
(四)300万元以上经省中心技术部经验票后在省中心驻农行兑奖点兑奖。无纸化、兼营渠道兑奖权限同上。
(五)依据《彩票管理条例》第25条和《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43条:福利彩票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兑奖期,其起算日应从开奖之日的下一天开始计算;其终止日若是星期六、星期日、彩票市场休市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。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。
(六)依据《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42条:因受损、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能正确识别的,不予兑奖;纸质即开型彩票出现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、无兑奖符号、保安区裸露等问题的,不予兑奖。
温馨提示: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处,位于武汉市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F3栋一楼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内,即南湖大道与关山大道十字路口西南角。
如下图箭头、圆圈所示:
链接:致福彩大奖得主的一封信